学院党委拟讨论审批以下9名同学为中共预备党员。请广大党员、群众按照党章标准,根据其本人实际表现,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其在政治立场、思想品德、入党动机、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,对公示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提出意见。名单如下:
研究生第一党支部:谯利军、杨春艳、韦德萍
研究生第二党支部:齐政、姚新转
研究生第三党支部:刘晗、姚单君
研究生第四党支部:吉志超、吴彦秋
在公示期限内,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反映公示对象在思想道德、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。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
公示时间:从2016年12月06日至12月10日止,共5天。
地址:金沙集团3354cc副书记办公室(新校区崇德楼313室)(550025)
电话:18985033088
中共金沙集团3354cc委员会
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