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党委拟讨论审批以下同学为中共预备党员。请广大党员、群众按照党章标准,根据其本人实际表现,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其在政治立场、思想品德、入党动机、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,对公示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提出意见。名单如下
研究生党总支:
余春芳 潘肇仪 邹 雪 张小龙 任锡毅 武玉祥 莫 俊 朱梦琪
田民义 田 兵 陈 彬 陈 平 邸 洋 刘 鹏 郭峰 赵 欢
刘 红 陈诗尧 陈啸尘 吴 峰 安立昆 孙中文 娄田田 沈文华
刘国宇 孙洪荣 李祖任 兰丽 张冰雪 李 婷 袁 菲 周秋菊
李祥栋 刘金河 耿阳阳 胡伯凯 陈 旭 陈 韵 侯格妮 林 莉
田艳丽 唐健波 李慧超 李小鑫 孙 昊 刘小松 肖 雄 姚佳宁
董芬
在公示期限内,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反映公示对象在思想道德、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。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
公示时间:从2013年3月29日至4月3日止,共5天。
地址:金沙集团3354cc组织员办公室(南区行政楼303)(55002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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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3857956
中共金沙集团3354cc委员会
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